如果是新建商鋪,需要辦的手續很多,所以最少也要談3個月的免租期。
三個月里要找相應的設計單位,做消防審批,水電改造,也有可能涉及到煤氣的改造項目,幾乎都是浪費在裝修上。
如果這些資料都已經齊全,只是單純的裝修,那就1個月就可以。
免租裝修期不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所以應當通過合同來約定其內容。免租裝修期較多出現在寫字樓、商鋪租賃當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
但依據慣例,因使用而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仍然需要支付。所以,免租裝修期的長短以及各種費用的承擔,必須依據合同明確約定,而不能想當然地理解。
一、商鋪產權到期怎么辦
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先向國家申請延續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拆遷計劃,則該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土地。如果國家有拆遷計劃,則無償征用土地,并對地上物做價補償。
1、《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也就是說,商鋪購買者對房屋的使用權只持續到申請屆滿,其后需要續期才能使得商鋪依舊屬于自己。
3、如果商鋪年限續期是否要交費,目前明確的一點是的商鋪限制都在交易環節產生,如果商鋪業主產權到期后房屋不上市交易,可以不交納這筆商鋪續費費用。
二、商鋪出租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分方證件。
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并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