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訂貨合同?
訂貨合同
訂貨合同是供方根據需方的要求簽訂的加工協議也稱“定作合同”;合同簽訂后,由供方籌料,根據需方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相規格進行加工生產
二、訂貨合同與購銷合同有什么區別?訂貨合同與購?
訂貨合同和購銷合同是商業合同的兩種類型,其主要區別如下:
1. 合同目的不同:訂貨合同是一種向供應商創造需求的合同,買方主動向供應商訂購特定商品或服務,供應商根據買方的要求進行生產或提供。購銷合同則是一種交易合同,買方購買供應商現有的商品或服務。
2. 合同性質不同:訂貨合同主要針對特定需求的定制產品,買賣雙方需要在合同中詳細規定產品的規格、數量、交付時間等詳細要求,供應商需按照買方要求進行生產。購銷合同則主要針對現有產品或服務,買賣雙方只需在合同中確認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等基本要求即可。
3. 合同主體不同:訂貨合同一般由買方主導,買方是合同的主體,供應商根據買方要求進行供貨;購銷合同則由買方和供應商共同商訂,雙方在合同中互有權利和義務。
4. 合同風險分擔不同:由于訂貨合同通常是根據買方的特定需求進行生產,供應商承擔了更多的生產風險。而購銷合同是在供應商現有的庫存基礎上進行交易,買方更多地承擔了市場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訂貨合同和購銷合同有一些區別,但在實際運作中,這兩種合同的具體形式和內容可能會因行業、地區、買賣雙方的具體需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合同進行詳細的商議和明確。
三、訂貨合同范本?
以下是一個通用的訂貨合同范本,供參考:
訂購合同
甲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
電話:____
傳真:____
乙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
電話:____
傳真:____
鑒于甲方需要采購乙方的產品,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以下簡稱“產品”)
1.產品名稱:____
2.規格:____
3.數量:____
4.單價:____
5.總價:____
二、交貨期限:
1.交貨期限為:____。
2.甲方應在交貨期限前向乙方支付貨款。
三、包裝標準和費用承擔:
1.產品包裝標準:____。
2.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交貨方式和地點:
1.交貨方式:____。
2.交貨地點:____。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標準:
1.產品的質量標準:____。
2.驗收標準:____。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期交貨或交貨不符合合同要求,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貨款,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七、保密條款:
1.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雙方均應保守機密,不得泄露。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 乙方(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
四、定貨合同與訂貨合同的區別?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訂”與“定”的區別。而具體區別表現在:
一、定有“固定、確定”的意思,“訂”有預訂、有言在先做了訂單的意思;
二、作為定貨合同需要繳納“定金”,定購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供貨方違約需雙倍返還定金;而訂貨合同中對訂金則沒有上述要求。
五、訂貨合同怎么弄?
雙方協商訂貨的品種,數量和單價,質量標準,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地點,驗收方式等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并形成書面訂貨合同即可。
六、訂貨函屬于什么合同?
訂貨函屬于訂購合同,收到訂貨函后沒有問題的話回復,就可以安排生產了。
七、裝修材料出了問題合同怎么寫?
裝修公司的材料出了問題應該這么寫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如果裝修過程中,裝修材料不合格要求更換或不付裝修款
八、裝修合同材料品牌明細要寫嗎?
材料供應的約定是涉及到家居裝修質量和工程款項的重要問題。
因此,無論是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都應在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單上詳細寫明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單位、數量、單價。在供料單上其應明確寫明材料送達的時間和地點。
九、訂貨合同訂金應付多少?
訂貨合同訂金應付的金額不應當超過合同價款的30%,如果超過就不是訂金而是合同價款。
雙方當事人簽訂訂貨合同,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訂金或者違約金金額,一般訂金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30%,超過的部分就不是訂金而是應當支付的合同貨款。
十、訂貨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